五四主题团日工作提示
按照全团“绽放战疫青春 坚定制度自信”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,现就我市“五四”期间各级团组织线上线下主题活动提示如下。
一、事迹分享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用好“青年讲师团”“团干部上讲台”“红领巾大讲堂”等载体,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故事分享活动。
1.开展抗疫成就与制度优势故事分享会。邀请医务工作者、公安干警、志愿者等抗疫一线人员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社区,讲述抗疫故事,分享战疫力量。
2.开展“青春心向党,建功新时代”事迹分享活动。广泛发动各级“两红”“两优”获得者、青年突击队(手)等立足本职岗位,就近就便走到团员青年之中,分享先进典型事迹。
二、主题活动。各级团组织要围绕“绽放战疫青春·坚定制度自信”主题,广泛开展线下、云端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类“五四精神”传承活动。
三、网络互动。各级团组织发动所属团员、团干部积极参与全团“五四精神·传承有我”主题网络互动活动。
1.参与时间:即日起至5月15日。
2.参与方式:
(1)团组织或个人可通过制作海报、短视频、漫画、原创歌曲等形式,在微博、微信、B站、QQ空间、抖音、快手、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@共青团中央 参与“#五四精神传承有我#”话题互动,展示祖国建设伟大成就和当代青年精神风貌。
(2)团组织或个人将设计文案(图片、短视频、漫画、歌曲等)发送至团市委邮箱bjgqt@163.com,团市委将通过官方微博、微信、网站进行展播。
3.网络互动文案建议:
(1)我是xx行业青年、全国(xx省/xx市/xx县)优秀共青团员/团干部,我的国家我来守护/建设!(……添加符合行业特色、反映行业成就、优秀共青团员感悟等内容。)“五四精神·传承有我”!
(2)我是xx团委(团支部),全国(xx省/xx市/xx县)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,我在xx,传承五四精神,绽放青春力量。“五四精神·传承有我”!我想对青年/中国说……
(3)未尽事宜可参阅团中央官方微信: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K8cEhohjpgvypRENO9U8Gw
请各县区、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将活动开展情况(含活动类型、场次、覆盖人数等信息),于5月8日前报团市委新媒体中心、团市委组织部。
联 系 人:杨 锋(新媒体中心) 代剑楠(组织部)
联系电话:3262583 3260718
邮 箱:bjgqt@163.com bjtswzzb@163.com
共青团宝鸡市委组织部
2020年4月23日
陕西秦岭专修学院
陕西省宝鸡市红旗路9号(经一路西口)
0917-3219900
0917-3215921
721000